回龍觀公司注冊導讀:為了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文件明確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改由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并列示了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的具體計算公式。 上述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如需了解更多內容請關注昌平公司注冊:www.pp98.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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